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27日在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金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标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一年来,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25件,同比下降15.72%;审结302件,审结率92.92%。
一、实践“四大检察”,在四轮驱动中实现平衡发展
适应“四大检察”工作新格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实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3件104人,件数和人数与去年持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94件241人,与去年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19.5%、15.14%。一是扎实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建立捕诉合一办案规程和分案机制,根据类案办理、专业优先和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两项审查职能,实行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确保了案件质量。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8人决定不批准逮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35人决定不起诉。全年无判无罪案件和被上级院改变处理决定的案件。二是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准确把握适用范围,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实现罪名适用全覆盖、程序适用全覆盖。今年受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128件134人,适用率达到65.97%,平均办案期限9.7日,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三是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紧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当立案、越权管辖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监督撤案3件3人,对侦查机关违法取证、侦查程序不当等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件次。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县法院审委会6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14人,审查建议被办案单位采纳7件。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措施落实监督力度,纠正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2人;依法保障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与在押人员开展座谈57人次。
2019年刑事发案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占比较高。受理的194件审查起诉案件中,危险驾驶案98件,占比达50.51%。二是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案件数量增速较快。2019年,办理集资诈骗案件1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3件,涉案金额达4000多万元。三是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犯罪时有发生。四是诈骗犯罪金额明显增大。如被告人米某某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以帮助他人解决工作为借口,骗取11名被害人85万余元。罪犯王某某以搞工程租赁建材为借口,骗取11名被害人57.7万元,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围绕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充分运用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生效判决、裁定。共办理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案件4件;办理监督申请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案件1件,审查后认为法院审判程序合法、审判人员无违法行为,对监督申请不予支持,维护了司法的权威。加大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在积极配合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同时,加大检察监督力度,办理当事人不服法院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件,审查后提出检察建议7件,法院全部采纳。如李某某、王某某申请监督执行案,受理后通过认真审查原审判决、调查核实关键证据,依法予以监督并向县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后按期依法执行完毕。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责。共办理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4件。如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怠于履行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行政裁定,未按期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物和其它设施,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了司法的严肃性。针对此案,成立专案组调阅案卷、现场调查核实后向被监督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截止目前2件已整改,2件正在整改之中,对未整改到位的继续跟进监督。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的指示,围绕建设平安、公正、和谐的法治社会,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四个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按照高检院部署开展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结合渭源实际制定方案开展“护河”“护耕”“护绿”“护康”四大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借助社会力量,促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聘请公益观察员9名,搭建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沟通的桥梁。共立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审查后提起诉讼2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发出检察建议22份。有关乡镇和行政主管监管部门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投入足够的财力和人力强力整改,占用河道违法建房、围垦土地、违章拦水建坝围堰,乱占水域建设水上娱乐设施、网箱养鱼,乱占河堤建设观景木棚房,乱占滩地、非法占用农用地,河道乱倒垃圾污水,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一大批影响公益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力维护。
二、提高政治站位,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检察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在服务中心、保障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12件16人,与去年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300%、433.33%;办理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案件9件24人,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50%、60%;办理盗窃案件13件16人,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13.33%、36%;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116件116人,件数和人数下降20%。
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影响脱贫攻坚的犯罪,办理盗窃、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25件28人。对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符合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不起诉,落实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措施。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助力脱贫攻坚的有效举措,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发放救助资金8万元,有效缓解了刑事被害人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温情。选派3名年轻优秀干部担任三个村的第一书记和帮扶队长,机关18名干警联系帮扶贫困户97户,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走访调研入户摸底,制订“一户一策”脱贫计划,坚持扶志和扶智相结合,助推脱贫措施落实落地,实现如期脱贫摘帽的目标。加强与帮扶村的结对共建工作,为三个帮扶村解决党建阵地建设费9万元,捐赠党建电子读物各1套,并经常性开展党支部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助力三个村的基层组织建设。
积极服务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甘肃时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和黄河治理的指示精神,切实担负起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对造成防护林过火面积379.5亩,直接经济损失达111.8万元的闫某以失火罪提起公诉,县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对曹某某等恶势力犯罪团伙破坏河道、造成经济损失40余万元的非法采矿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堆积砂石、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失火毁林等案件4件;办理非法围堰、河道乱建等案件17件,分别向6个乡镇及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完成整治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0.46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568平方米。对2件破坏林地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围绕建设“甘肃生态文化旅游名县”目标部署检察工作,设立渭河源检察联络室,承办了由甘陕两省6市28县(区)检察机关参加的“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座谈会”,签订了《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为渭河流域特别是渭河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综合治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意识,通过履行检察职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与县工商联联合开展“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对全县54家民企通过走访、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活动、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方式了解企业涉法涉诉困难,面对面帮助企业解答涉法困惑。办理省检察院和其它县检察院转交的我县6家单位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和接待费的线索6件,县检察院指派专人与相关单位进行对接沟通,并发出书面函督促6家单位尽快核实妥善处理。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合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保险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的刑事案件14件。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工作机制,制定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制度、涉黑涉恶线索研判管理制度。完善协作配合机制,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3次,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侦捕诉审工作衔接办法》,促进检警、检法协作常态化、规范化。坚决落实省检察院“十个必须”的办案要求,处理好依法与从严、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实体审查和程序审查同步推进。共起诉涉恶犯罪案件9件33人,其中8件32人被县法院判处一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不等有期徒刑,1件1人正在审理,一批恶势力犯罪分子受到严惩,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犯罪嫌疑人4人;对认为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没有移送审查起诉的3件5人要求侦查机关补充移送;向有关部门移送线索4条。积极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涉恶案件4件,提出侦查取证意见8件次。
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和社会治理。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加强与县纪委监委的工作配合,主动反腐败斗争,受理监委移送的审查起诉案件3件4人,其中受贿案件1件1人、行贿案件1件2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件1件1人,已全部提起公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通过司法办案,针对案件反映的倾向性、趋势性问题以及案发乡镇、部门管理上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8份,把检察建议的督促落实作为检察机关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有效实践。
三、做好“民生检察”,在为民司法中体现检察情怀
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问题,以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依法守护食品药品安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健康中国”战略中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新期盼。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部分超市、餐饮门店、食品专卖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对生肉批发、采购、货运及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进行核查,对“渭源帮帮帮”“贪吃舌外卖”等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就我县没有设置生猪定点屠宰场、生猪活体检疫等方面的问题,向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对我县186所中小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门店、摊点进行检查,针对中小学校食堂运营中存在食品购进合同不齐全、票据填写不规范等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一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落实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的8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并依法提起公诉。二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对办理的6件6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社会调查结果提出从轻处罚意见。三是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26场次。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教师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全县40所中小学校,开展预防和整治“中小学校园霸凌、欺凌、暴力犯罪”专项活动,排摸校园欺凌线索,针对发现的校园欺凌方面的问题向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整改。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深入分析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犯罪趋势、特点,提出预防建议并向县政府提交专题分析报告。四是关爱未成年被害人,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2万元,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1名未成年被害人进行了心理疏导。
用情做好控告申诉工作。以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为便民服务窗口,畅通人民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0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办理不服法院判决刑事申诉案件2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办理不服本院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件。充分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落实高检院“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信访案件和申诉案件全部向当事人进行回复和答复,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按要求公开案件信息343件,公开法律文书164份。“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院,了解、监督检察工作。
四、提升履职能力,在“四化建设”中锻造检察队伍
围绕建设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政法队伍要求,坚持严管就是厚爱,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向县委报告检察工作,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院党组议事规则,对班子成员进行合理分工,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全年召开党组会39次、检委会24次、检察长办公会17次。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全年推荐任命党组副书记1名、副检察长1名、检委会委员2名、科级干部3名,决定按期晋升一级检察官2名。始终把机关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作为推动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根本常抓不懈,设立党员示范岗、标兵岗,通过学榜样学先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增强工作的凝聚力和队伍的向心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检视、整改了在业务开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80个问题,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注入了更强的信心、更足的动力。坚决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始终坚持不懈地抓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开展警示教育6次,预防提醒教育4次,谈心谈话92人次,开展检务督察14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增强了廉政意识。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今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审议意见,逐条逐项制定落实措施进行整改,提高依靠监督提升工作质效的主动性。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对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15条意见建议,逐条落实,增强依靠代表建议补齐工作短板的自觉性。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利用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工作动态4921篇。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设立“一室四部”,为“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完成“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管理体制已经形成。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组建11个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承担各类案件的办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组建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真正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档案,对司法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
着力提升司法素能。一是在学习交流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根据业务建设需要,派遣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交流。参加高检院网络业务培训112人次,41人次外出参加高检院、省、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二是在岗位练兵中提升技能。大力开展“传帮带”和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干部上讲台8次,传授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通过评选优秀起诉书、公诉意见书、检察建议书等,提升干警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释法说理能力。三是在文化育检中润德修为。建设检察文化长廊,在润物无声中达到“劝学”“促学”目的。大力开展党性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干警的凝聚力和队伍活力。四是加强法律政策研究,针对检察工作中的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撰写调研文章4篇,案例分析8篇。
各位代表,一年来,各项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工作服务中心大局的针对性、时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司法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各项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比较突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基础薄弱。三是办案质量、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检察建议质量不高,部分监督意见发出后没有跟进落实,司法不规范问题时有发生。四是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办理经济金融类案件的专业人才缺乏。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2020年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县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自觉肩负起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履行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精神,以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升的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服务和检察产品。
聚焦中心大局,依法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立足检察职能精准服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效,落实脱贫攻坚司法保障措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步转向长效长治的阶段性特征, 持续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惩治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金融、扶贫、环保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从严惩治非法经营、非法集资、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法治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守护民生法治底线。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加强监检衔接配合机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入分析案件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和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聚焦主责主业,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履行好各项检察职责。以求极致的工作作风继续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继续规范行使职权,着力提高检察建议质量,提高检察监督的时效性、针对性。通过“增智”“借智”等方式,全面加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 加强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努力把“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落到实处。做好检察改革“精装修”工作,促进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检察官履职尽责办好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检察信息化建设,助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
聚焦“四个铁一般”,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讨融入日常工作,把党的政治建设抓得更实。大力推进业务培训,培养检察干警专业能力、弘扬“司法工匠”精神。下大气力补齐民事检察、行政检察能力短板,巩固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能力,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在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促进有关行政机关依法规范积极履职,把监督就是支持的效果充分发挥出来。坚持严管厚爱,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检察干警思想理念不断更新、队伍精气神不断提升、工作业绩稳中求进。
各位代表,初心明如炬,使命重于山。县检察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不忘检察初心,牢记监督使命,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丽新渭源,谱写富民兴陇渭源发展时代篇章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有关术语说明
1、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
2、公益诉讼检察:指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由于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也无法提起诉讼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一号检察建议:指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其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四种渠道,向社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服务。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3大模块13项具体功能,即检察服务(包括:控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行政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其他信访、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包括: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公开)、接受监督(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平台、人民监督员监督服务、群众意见建议箱)。
6、一室四部:指第一检察部:负责刑事检察工作;第二检察部: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三检察部:负责检察业务管理、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政治部:负责干部管理、机关党建、检务督察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检察政务、检务保障、检察技术等工作。
7、两抢一盗:指抢劫犯罪、抢夺犯罪、盗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