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998.8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21万元,增长18.2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920.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7.85万元,占95.35%;其他收入42.85万元,占4.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92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4.97万元,占68.57%;项目支出291.00万元,占3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6.0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9.81万元,增长17.13%。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1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37%,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5.08万元,增长19.66%。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4.21万元,支出决算为78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部分人员经费在本年度支出,支出决算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李碧涛丧葬费。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6万元,支出决算为1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28万元,支出决算为25.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2.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42万元,增长33.70%,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新招录2名公务员,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经费等。公用经费78.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3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维修(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0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39.80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23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各项精神和规定,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76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9.11万元、印刷费0.87万元、水费0.38万元、电费2.33万元、邮电费5.60万元、物业管理费0.18万元、差旅费12.92万元、维修(护)费2.78万元、租赁费3.8万元、培训费1.76万元、公务接待费0.39万元、劳务费5.34万元、委托业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2.01万元、福利费3.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33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委“过紧日子”的精神,严格执行各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召开大型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3.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128.57%,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录3名公务员于2021年进行公务员初任培训。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组织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1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241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评价结果为“优”,涉及资金50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及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2,自评报告详见附件3)
(1)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6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1万元,执行数为2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合理配置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省检察院“六项重点工作”、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加强办案经费保障;二是加强智慧检务保障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了远程庭审(提讯)系统建设项目、“两房”暖气片维修改造项目;三是及时更新办公办案设备,配备执法执勤用车、桌面云打印机等办案设备,提高服务保障“四大检察”、“十项业务”的检察装备配备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年初资产配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全面性还有待提高;二是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掌握和运用还有待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办案部门协同配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有前瞻性地开展新增资产配置及项目实施申报工作,提高资产配置的时效性。二是加强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和理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工作相关规定。
(2)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主要用于补充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等,所有项目年内已全部实施完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对项目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准确合理,设置范围较少;二是资金使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完整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进一步精确细化预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并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院党组汇报,同时针对突发性支出做好准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加快资产报损报废进度,及时更新配置办公办案装备。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甘财绩〔2022〕4号)要求,我院2021年度确定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项目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评报告详见附件4。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