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定西市河长制办公室作出《关于表扬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安定区检察院榜上有名,被评为先进集体。

近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安定区检察院坚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议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部署要求,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辖区河流进行严管严控,全面实施河道“清四乱”行动,严厉查处河道乱占、乱建、乱采、乱挖行为。自2019年以来共办理涉河案件8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5件,起诉1件,辖区主要河流流域的生态环境整治取得了新的成效。
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与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发挥职能优势,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相结合,构建河湖治理长效监督模式。确保机制落地见效,有效发挥司法监督职能,持续优化水生态环境,推动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
(办公室 水鑫 第五检察部 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