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的合作社打了三年工,工资拖欠了两年的,现在老板不接电话,我们找不到人的影子。我们都是农民,不懂法,在检察院支持起诉帮助下,我们的烦心事就有公家部门管了”,安定区农民工段某说道。

联合司法人社,广集案件线索
为了能够更广更深地获得支持起诉的案件线索,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安定区检察院积极主动作为,与多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近日,安定区检察院在与安定区司法局、区人社局联络中发现,梁某是安定区某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段某、茹某等18名农民工在其合作社打工,因经营不佳,合作社拖欠这18名农民工的劳务费共计20余万元至今未结。在讨薪无果后,段某等18人找到乡镇司法所反映情况。根据司法局提供的情况,安定区检察院认为梁的行为侵犯了这18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涉及人数众多,可能引发群体事件,农民工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农民工讨薪难也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故决定依法受理此案。
依法开展调查,决定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走访了18名农民工,核实了案件情况。经过调查,认为合作社拖欠18名农民工劳务报酬的事实成立,证据充分。18名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被梁某长期拖欠劳务报酬,检察机关决定支持起诉。支持起诉后,检察院与法院办案人员多次协商案件处理方式,积极协助查找躲避债务的被告。9月28日,办案检察官参加了该系列案开庭审理,配合办案法官做双方当事人的说服工作,经耐心调解,支持起诉的18位农民工及并案审理的另外4位农民工当庭拿到了20000元现金,并对剩余拖欠的劳务费支付形式和时间达成了调解协议。




什么是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的民事权利遭受侵害,有诉权的当事人因诉讼能力欠缺等原因未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支持受侵害的单位、集体或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