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定区检察院就近期辖区内发生多起贩卖病死牛现象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为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管理发挥了检察职能。

宋某某等人长期收购、贩卖活体牛羊及牛羊肉,为了谋取不法利益,遇到病死牛或死因不明的牛时,不经检疫随意收售,导致不合格的病死牛肉多次流向食品市场,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行政处罚后,仍然不收手、不悔改,最后触犯了刑法,走上了犯罪之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为了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安定区检察院对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进一步加强对动物和动物产品交易领域的常态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管举措,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普法宣传;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中切实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处罚原则,强化释法说理教育,警示预防行政被处罚人屡罚不改,转向犯罪。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是检察机关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安定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以依法能动检察履职促诉源治理,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扞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