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提升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保障扫黑除恶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近日,安定区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组织召开《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题学习会议。
会议围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重要意义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着重就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章节进行了深入研讨。
会议指出,《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必然要求,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是保障在法治轨道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要继续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在司法实践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证据意识、监督意识,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同时,要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社会知晓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取得更大成效。
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干警打击有组织犯罪的办案能力,进一步完善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以检察担当为平安安定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供稿:费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