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定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结合“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大气污染防治、“舌尖上”的安全等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发力,扎实推进公益诉讼,积极回应群众所需所盼。
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从工作理念、运行机制、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科学谋划,精心部署。结合开展“公益诉讼宣传月”活动,组织干警在城区人流密集广场、街道等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展板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悉心宣讲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共建美好家园。
广泛宣传,凝聚共识。依托检察机关“两微一端”等媒体、网络、信息平台及时公开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广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方法举措,使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协同环保、国土、农、林、水等部门,积极开展防范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借助案件公开系统,及时公开检察工作动态和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查办情况,鼓励群众积极举报,着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生态环境保护氛围。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对内,加强与刑事检察部门和综合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办理刑事案件和受理来信、接待来访等发现和摸排公益诉讼线索。对外,加强与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在线索收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调查取证、线索移送等方面互通有无,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公益保护效能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