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维进在定西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回顾2020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围绕中心大局,深耕主责主业,克服疫情影响,忠实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积极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疫情防控与依法履职并重,深入抗“疫”一线执勤值守,2名人员被省检察院表彰,1名人员被市委组织部通报表扬。办理涉疫情案件12件,通渭县院办理的秦某妨害疫情防控案批捕后第三天即提起公诉,系全省首例。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危害公共安全犯罪460人、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19人、严重暴力犯罪432人提起公诉。市院对涉案金额1.8亿、受害人达63万人的王某某等19人诈骗案,临洮县院对涉案金额980余万元、受害人达84人的牛某某等26人特大电信诈骗案依法提起公诉。
积极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批捕侵害农村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28人。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追回欠薪960余万元。对55人发放救助金127.13万元,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会议上交流。市检察院为帮扶村新入学13名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金3.9万元。
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对涉案企业负责人依法不起诉36人。两级院先后组织345名检察人员走访企业1286家,院领导挂牌督办疑难复杂问题、线索42件。安定区院协调有关单位为甘肃华欧城市亮化公司等3家企业支付欠款290余万元。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渭河、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立案33件,发出检察建议30件。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6件。临洮县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开展军用机场净空保护专项行动;陇西县院组织开展“携手治污染,打造陇西蓝”专项监督活动。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13件,批捕31人,起诉127人,起诉“保护伞”1人,纠正漏捕漏诉25人。核查线索106条,办结率为100%,向纪委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发出检察建议26件。临洮县院办理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10·29”涉黑案件,发出检察建议查扣“黑财”逾10亿元。
立足办案惩治腐败、参与社会治理。依法提前介入调查20件,起诉26人。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人。打造“枫桥式”检察院,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249件,刘某40年上访案件息诉罢访。在办理杨某等7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一案中,向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68个市州公安机关发出风险预警检察建议,督促消除844台“套牌冒审”车辆安全隐患。
深耕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依法批捕666人,提起公诉2175人,不批捕256人,不起诉519人。提前介入191件;监督立案16件,监督撤案26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6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44人,提出抗诉17件,法院已采纳8件;对监管场所执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纠正15件次;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专项调查检查80次,对发现的12个问题全部督促整改到位。
扎实做强民事检察。办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46件,促成和解7件;办理民事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法院采纳18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57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法院全部采纳。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办理案件3件,提出抗诉1件。
努力做实行政检察。受理案件62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已纠正26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4件,全部公开听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牵头起草案件协作机制。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8份。安定区院通过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追回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7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