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漳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理论素养、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12月28日上午,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1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二次集中学习(扩大)会议。漳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小伟同志到会指导,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包永辉同志主持会议,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和市县党代会及市县“两会”精神。随后,三名同志围绕会议主题,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谈了对会议主题的认识,查找了自身存在的差距,并就如何抓好落实做了重点发言。
石小伟同志在点评时指出,本次中心组学习研讨组织周密、主题鲜明,县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把中心组学习的重大意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研究部署推进,在落实学习任务和结合转化上持续用功用力,学习内涵、学习标准、学习成效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了中心组学习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出了四条要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要坚持把中心组学习放在突出位置,紧盯领导责任、工作落实、学风建设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做到把方向、做示范、抓统筹、促提升。二是坚持示范引领。要把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工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重要抓手,聚焦主题主线,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和表率作用,以优良学风和学习成效带动本部门本系统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有关规则和实施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四是推动成果转化。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带头抓好学习贯彻,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用以指导推动工作,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提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加快推进法治漳县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包永辉同志在总结时强调,落实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有力抓手,全体干警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党性、做好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一要始终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握学习重点,明确学习内容,深刻领会和把握其丰富内涵、精髓实质和核心要义,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要始终注重学习实效。把促进工作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试金石。筑牢理论武装根基,提高学习质量效果,主动将理论学习与解决问题相结合,促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将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保一方平安、促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