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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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时间:2022-07-25 16:31:42 来源:漳县人民检察院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的要求,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漳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2年上半年,漳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5件。

        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2019年8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把记录报告的重大事项,从司法办案扩大到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5个方面,明确了需要记录报告的具体情形,实行月报制度,“零报告”的也要报告。

        2020年4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记录报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印发《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事项填报工作,完善填报信息保密制度,最大限度消除检察人员思想顾虑;进一步明确了成果运用制度、抽查制度、专项督察制度、通报制度等,让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动力”,不如实填报的人员有“压力”。

        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加强教育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公布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肃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促进检察人员更加公正廉洁,检察权更加依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