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优秀法律文书的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提高法律文书制作水平,以高质量优秀法律文书倒逼办案质效提升,8月11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
经承办人自荐、部门推荐,最后参选的有《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等涉及各业务条线7类法律文书共45份。评审小组以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律文书格式样本(2020)》为依据,围绕法律文书格式、事实认定、证据分析、释法说理、法律适用、语言表述、文书效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最终推选出优秀法律文书6份。获评为优秀的法律文书将在院内编辑印发,供全体检察人员借鉴学习。此次评选在秉持全面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评选过程中法律文书制作暴露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以清单形式逐案反馈,督促整改,以评促优,引导检察干警树立制作法律文书的精品意识。
此次评选活动是岷县人民检察院践行张军检察长讲话精神的一次生动实践,也是结合“质量建设年”开展的一次自查和提升。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严把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常态化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典型案例评选等活动,以“求极致”的精神不断提升法律文书质量,倒逼我院各类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