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根据《2022年党政履责管理一体化考核评价办法》和《定西市党政履责管理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办法》有关规定,采取设立一个领导机构、成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一个工作机制“三个一”措施,构建“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全覆盖责任体系,有力促进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在全省“追赶进位,走在前列”。
设立领导机构:坚持把督考一体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督考一体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督考一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推动党政履责管理督考实现制度化,全力保障“追赶进位,走在前列”各项任务落细落实。
成立工作专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单位业务尖兵、综合精兵10余名组成工作专班,按照“部门对部门”的原则,将督考指标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个人,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督考一体工作及时高效开展。
建立工作机制:按照市委督考一体工作要求,建立了于季度末月最后1天发布通知,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于次季度首月3日前将所有需上报资料及佐证材料准备齐全,随后院督考办公室召开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督考工作,联审上报材料,随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材料及佐证资料上报上传完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日全面复核上报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上传资料及材料及时有序、真实准确上报,为督考工作取得实效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