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公正司法,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水平,近期,安定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22年上半年案件质量评查活动,邀请2名区人大代表、2名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评查。
通过部门自查、复查组复查、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抽查等方式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释法说理、办案效果、文书制作和使用等内容对检察办案工作进行了一次“深度体检”。
5月11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海科主持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报会。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业务部门内勤参加了会议。
会上,反馈了本次评查出的文书制作、使用不规范、释法说理不充分等共性问题17个,询问笔录被询问人未签注时间、备考表审核人未签字等个性问题81个;区人大代表马振东、闫卫东均表示通过参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一步增进了对检察办案更深层次的了解,也增强了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人民监督员杨永明、朱玲对本次评查活动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就卷宗材料规范制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等方面提出建议。
牛海科表示,对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研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今后将不断增强办案规范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提升办案质效。
牛海科强调,本次评查出的问题反映出执法司法办案工作仍然存在不规范和薄弱点,大家务必提高站位,高度认识,及时整改。特别是对暴露出来的一些需要完善、修改的机制问题,一定要通过检察委员会及时研究制定方案,彻底解决,进一步推动安定检察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牛海科要求,一要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质量出现问题就是自绝后路、自挖墙脚。评价办案检察官的重要标准就是看办案质量,在执法办案中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今后更要真正把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作为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力抓手,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质量。二要把案件规范作为“护身符”。案件规范就是对干警的保护、爱护。实体、程序、文字写作、引用法律条文等不规范问题影响工作层次,降低工作水平。三要把提升案件效果作为“加速器”。要提升敏感性、把握时间节点,力争在指导性案例上实现“零突破”。四要把案件检视作为“清醒剂”。把问题找准、方法找准,对案件中存在突出性、倾向性的问题,不护短,不遮掩,深查细究,举一反三,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彻底及时整改。五要把提升办案能力作为“动力源”。能力不强就没有动力,工作就没有后劲。每位检察官要注重提升主动学习能力、证据审查能力、程序管控能力、文书说理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总结提炼能力、社会治理能力“七种能力”。六要把完善落实办案机制作为“安全阀”。安全防范警钟长鸣,通过本次评查,权、事、案、人都要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进一步增强安定作为“首善之区”的地位影响力和司法公信力。七要把落实办案责任作为“硬约束”。“谁办案谁负责”,检察官是司法办案的主体,也是司法责任的主体。检察官要强化开拓进取精神、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紧迫感,锤炼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发挥好对办案组的管理作用,确保检察辅助人员不越权,不缺位。坚持把问责、处理情况作为检察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