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多办理优质案件。你们能主动接受监督,敢于把案件拿出来‘晒一晒、评一评、比一比’,体现了你们检察院的司法担当。”人民监督员魏海霞如是说。
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监督2022年办理的重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学习了《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肃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指引(试行)》后,通过查阅卷宗,与案件承办人座谈了解情况等方式,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文书制作、法律适用等方面对2件案件进行了认真的评查,提出了评查意见。经评查,2件案件实体准确,办案程序合法,文书制作、使用规范,释法说理充分,办案效果较好,评定为合格等次。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也客观地指了出来,如卷宗中有的复印件不规范,案卷装订松散等问题。
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办案的生命线,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并重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的监督作用。人民监督员通过亲历性阅卷、参与、监督案件质量评查,既是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计划》的要求,又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人民监督员工作有机融合的必然要求,使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充分发挥合力,共同助推案件质量整体进一步提升。以实际行动落实“质量建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