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树立“大党建”理念,找准党建与业务的结合点,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融合推进,把讲政治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从而做到为大局、惠民生、解难题。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以中心组为龙头,以党支部为基础,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以及对甘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研读重点,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平台,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党员读原着、学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举一反三,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二、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强守牢检察机关意识形态阵地。结合党史教育,促进清正廉洁,结合党建文化,促进灵魂铸造,结合党务帮扶,促进乡村振兴,结合检察实际,为民办好实事,结合党建示范,促进工作发展。并结合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人民群众所急所盼所需,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牢固树立“为民司法”观念,通过及时回复当事人、接待会见当事人、组织检察听证等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用实际行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把公开听证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以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广泛听取案件被害人及家属、辩护人、办案人、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对自愿认罪认罚且没有造成重大影响的犯罪嫌疑人从轻从宽处理,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多种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纪律警示教育,切实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以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警钟长鸣、防微杜渐,把严管厚爱落细落实。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做好重大事项网上填报,加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填报质量,运用典型案例,防治选择性填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查找办案风险点,严守规范办案廉政风险的规定,强化司法办案内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落实好“四种形态”,防止“灯下黑”。严格落实办案纪律、保密规定、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规定,紧盯风险点和易发高发环节,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苗头性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第一、二、三党支部开展“这’疫’刻,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者们轮流驻守北狮巷、粮食局、毛家巷拆迁安置楼的值守点,按照防疫联防联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查二问三督促”,对出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对非本小区住户进行劝返,耐心细致做好执勤服务、排查登记上报,全力配合社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卡口值守。党员志愿者还对小区出入人员发放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彩页及预防电信诈骗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呼吁广大居民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三个党支部结合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名党员都在践行着自己的初心使命,彰显着责任担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让党旗高高飘扬在站“疫”一线。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聚焦党建,强化政治品质淬炼检察蓝,使全体党员都能够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聚焦党建,强化实干作风浸润检察蓝,持续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聚焦党建,强化为民情怀滋养检察蓝,结合检察职能和人民群众期待,聚焦薄弱环节,细化推进措施,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通过实际行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使党组织在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党建+业务”、“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党的基因融入检察肌理,旗帜鲜明将讲政治摆在首位,以机关党建为龙头,以学和做为着眼点,强化党的理论武装,确保“两个维护”扎根在党员干警思想深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