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国家、民族、社会的希望,“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少年自由则国自由,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梁启超先生的《少年说》完美地诠释了青少年的重要性。
4月12日,临洮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建国以定西市城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全校187名教职工送去了一堂法律“大餐”,会议由定西市城市建设中等专业学校校长杜海雄主持,全校教职工参加了报告会。

首先,王建国对学校始终秉承“立德树人、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和“双轮驱动”发展模式表示赞同,对全体师生对自己的认同和信任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担任法治副校长期间,积极主动履职尽责,协助学校开展好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工作,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王建国强调,青少年身上有着对未来的美好憧憬,无限的潜力。要通过法治教育,安全管理等方法,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给他们一个安定、舒适、和谐的校园学习成长环境。作为法治副校长,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当好一名称职的法治副校长首先必须有颗视学生如子女的爱心,有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责任感;其次,要树立“三不”精神,即:不辞劳苦、不图名利、不计报酬。只能是讲责任、讲奉献、讲爱心,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二要注重学习方式,提高自身本领。担任法治副校长必须加强对学生教育知识的充实和学习,有针对性地积累知识,以学生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吸收的方法从警示教育、法律教育、道德教育、爱国教育等方面入手,使学生们能够入耳入心。三要加强沟通交流,注重实际效果。与学校要加强沟通和交流,在全面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从校情实际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四要树立大局观念,树好检察官形象。法治副校长工作与学校的大局工作是紧密相连的,要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校园健康、稳定、和谐、向上发展,时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牢固树立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
王建国指出,教师是立教之基、兴教之本、强教之源,是教育事业的支柱,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根本大计。一要树立学习意识,不断提高育人本领。教师担当着传播知识的重任,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修养,作为一种生活状态,作为一种精神追求,作为一种思想境界,切实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教育教学能力。二要树立创新意识,刻苦钻研奋发进取。广大教师要刻苦钻研、奋发进取、严谨笃学,踊跃参与创新实践,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寓法于教,注重培育学生的法治精神、守法意识。三要树立奉献意识,争做红烛甘为人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希望广大教师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于清贫,乐于奉献,用心教书,潜心育人,努力做到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真正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教师”。

教育是安全的前提,安全是教育的目的。临洮县检察院将始终把法治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履行好“法治副校长”职责,落实好“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做好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为临洮教育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