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走深走实,助力洮河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司法推动作用。3月24日上午,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纪祥带领公益诉讼部门同志会同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开展2022年度首次联合巡河。

纪祥一行依次巡查了洮河城区河段、新添镇边家湾大桥洮河右岸河段、辛店镇河段,重点查看河流水质、污水直排、河岸岸坡垃圾、农业污染、违规采砂等问题,详细了解河长办工作人员对洮河及支流河流的日常管理情况,河道内是否淤积堵塞、河道是否被乱堆乱占、危险处是否有无防溺水警示牌和护栏等公益损害情况。在巡查河道过程中,对河道现阶段生态情况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拍摄,形成第一手证据材料,结合河道实地管理情况,对巡查中发现洮河沿线河岸存在烂尾菜、塑料薄膜等农业生活垃圾问题,经现场磋商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及时落实责任积极整改。针对沿线存在的乱采砂等问题,检察人员一一梳理、详细记录,下一步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纪祥强调,洮河作为黄河上游的支流,纵贯临洮县9个乡镇,是临洮的“母亲河”,推进洮河治理是关系民生的重点工作,巡河是保护和修复临洮洮河生态环境的常态化措施,检察机关和水务等相关部门要始终把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为基础,认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和法治责任,保护好洮河生态环境,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下一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依托《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机制,会同相关行政机关,深入落实线索移送、联席会议、调查取证协作、生态修复、联合督导检查等河流治理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通过信息共享、职能协同,专项行动、“回头看”等多种形式,共同推动促进临洮洮河水流综合治理,确保水清岸绿、河畅景美,持续巩固提升全县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母亲河更好地造福临洮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