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案组荣获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嘉奖。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工作实际,部署开展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行动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项行动办案组,专项监督实施方案由县“两办”向全县各单位转发,以履职发现、群众举报、县委、人大交办、媒体曝光等社会影响较大的涉农问题为线索来源,全面摸排临洮县18个乡镇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文明建设、医疗卫生、教育、市场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8件,立案27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对23件公开宣告送达,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请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共恢复耕地1995.58亩,立案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行为15宗,处罚款2529207元,收缴罚款2439432元,恢复土地60.13亩,开展了春季农资市场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扎实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杜绝了垃圾乱倒乱扔现象,查处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案件26起,收缴罚没款46.31万元,办理药械类案件2起,收缴罚没款2万元,该专项活动为期两年,仍在持续跟进办理。
今后,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将珍惜荣誉,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能动履职,坚守公益司法保护职能定位,将检察办案和服务大局相结合,以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让公益诉讼更好保护公益,为巩固脱贫成果,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