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时刻紧绷防范之弦 谨防新型电信诈骗
时间:2021-11-0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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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银行的工作人员,进行上门业务推广。”2021年9月2日,被害人孟某某经营店铺内进来两名西装革履格外精神的小伙子推广办理信用卡,孟某某遂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等交给该二人,该二人在孟某某手机上操作后告知她已帮其申办了一张某银行信用卡,过几天就会邮寄给她,2021年9月9日,孟某某发现二名犯罪嫌疑人当日从其手机银行盗刷999元,遂报案。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周某某于2021年9月17日被临洮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经查,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1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周某某事先商议后,分工配合,利用被害人对各大银行手机APP个人相关业务不熟悉的事实,以推广帮助被害人申办信用卡的名义,取得被害人信任,又以查看被害人微信、支付宝交易流水并上传的理由,取得被害人手机后,乘机使用自己手机上的软件,扫描被害人手机上的支付宝或者微信付款码,盗窃被害人支付宝、微信钱包中的财产,先后在临洮、渭源、陇西、漳县、岷县等地盗窃24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3000余元。
目前,二名犯罪嫌疑人吴某某、周某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居民办理金融业务时,一定要到正规的金融网点进行办理,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更不要将自己的手机、身份证等物品交给他人操作,提高警惕,守护好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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