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力争做到全部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和十种监督形式“全覆盖”。
一年来,临洮县院共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116件,监督刑事办案活动85件,民事工作1件,行政检察案件4件,公益诉讼案件21件,司法救助、质量评查、检察工作通报、出庭支持公诉工作、检察建议制发等工作5件,监督听证案件83件,邀请人民监督员206人次,实现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和监督方式全覆盖。
一是加强人民监督员管理部门与业务办案部门的沟通衔接,达成共识,大力推进全部办案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二是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确保人民监督员正确意见得到采纳;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对办理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及时进行检察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认可度;四是健全机制,对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给予适当补助,调动人民监督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