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打击态势下,网络犯罪依然屡禁不止,这与其背后衍生出的信息流、资金流等黑灰产业链密切相关,而银行卡、手机卡和第三方支付通道正是其流通的重要载体,只有从源头上切断信息流、资金流,才能有效遏制各类网络犯罪活动。

有一种犯罪行为叫“帮信”,贪心的人会因蝇头小利诱惑,成为犯罪帮凶,害人又害己。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将潘某某、南某甲、南某乙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向临洮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22年4月至5月份,被告人潘某某在明知是为网络赌博及电信诈骗的人提供转账支付帮助,仍联系到临洮县籍被告人南某甲,并指使南某甲、南某乙等人在临洮县先后召集桑某某、杨某某、南某某等多名未成年人,以可获利为诱饵出租自己的银行卡为实施电信诈骗的人转移非法资金,涉案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共计651143元,其中被查实有被诈骗人员资金流入210838元,共涉案16起。

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却仍出租银行卡、手机卡,或者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如刷脸取现等,实际上已经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检察官在此提醒,切勿贪图一时小利,让自己身陷囹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