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决算公开】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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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决算公开】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8-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临洮县委和临洮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行政编制48名;2020年末实有人数7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45人,行政离休人员2人,聘用制书记员21人,享受遗属补助人员6人)。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5个部门。

        (一)办公室

        负责检察政务、机关文电、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二)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负责未成人检察工作。

        (三)第二检察部

        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第三检察部

        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五)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检务督察和警务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见附件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备注: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故表八、表九无数据。)

        第三部分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91.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78万元,下降8.75%,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使相关经费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1,30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63.76万元,占96.48%;其他收入46.05万元,占3.5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52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6.60万元,占67.99%;项目支出488.09万元,占32.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47.7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9.29万元,下降6.6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人员变动使相关经费总体收支较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94.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61万元,增长1.57%。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用于办公设备相关支出,提高办公效率,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2.9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0%,主要原因是增加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和用于办公设备相关支出,提高办公效率,保障有效履行检察职责。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6.73万元,支出决算为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退休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16万元,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74万元,支出决算为4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年初预算严格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0.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5.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0.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使相关经费总体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4.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4万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出差人次,压缩了差旅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收支管理相关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强化监督和管理、严控经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厉行勤俭节约、强化监督和管理、严控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4万元,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按省财政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国内公务接待65批次658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34万元,下降12.31%,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出差人次,压缩了差旅费支出。

        其中: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院无此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4.49%,主要原因是2020年各部门培训较上年有所减少。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14.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9.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4.6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1%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2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绩效自评表》见附件3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31万元,执行数为182.58万元,完成预算的75.98%。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公设备购置。二是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项目由于批复时间较晚,年底开始施工,项目截止年底经费还未结清。二是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的细化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其相关业务水平,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达到预期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8 万元,执行数为138.54万元,完成预算的82.46%。主要产出和效果:补充日常公用经费及租赁移动办公办案设备、桌面云等项目。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2020年部分项目审批完成已到年底,导致年内无法完成项目实施,故导致经费结转,部分经费未结清无法当年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在预算的编制阶段,多花时间、下功夫,将每项支出的预算做好做细。在预算的执行阶段,严格控制每项支出。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部门绩效评价对象为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具体如下:

        项目概况及立项依据: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保障和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新世纪检察事业的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检察经费保障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的有关要求,促进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行

        实施主体: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0.1.1-2020.12.31

        实施计划: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主要用于检察业务办公装备采购费、检察业务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印刷费、差旅费等支出,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行。同时,加大了对科技强检和各项检察改革的经费投入,逐步提高经费保障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2020年度我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年初预算数89万元,上年结转79万元,全年预算数168元。

        绩效评价目的: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财政支出的效率、效益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增强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意识,促进其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检察机关正常运行

        评价结果:2020年度绩效评价对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进行全方位的总结分析,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完成率达80%,该项目规划科学、决策依据充分、资金到位及时、项目管理规范、达到了绩效评价的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2021 8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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