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一)对中共临洮县委和临洮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委和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决定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不起诉;同时进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积极参与依法治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民事、行政诉讼和经济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受理公民举报、控告和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
(五)完善检察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依法管理队伍。
(六)开展法律政策研究和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其他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司法建议。
(七)对看守所管理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负责完成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包括: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5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直属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1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收入预算1312.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24.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87.82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减少。当年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4.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7.19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1年支出预算1312.0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1224.83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87.82万元,下降12.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结转资金较上年大幅度减少。当年财政拨款包括:
1.公共安全支出1141.4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9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41.0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4.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4.8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1034.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30万元,上升1.2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故相关经费预算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9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75.00万元,下降28.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之去年均有所减少。
1.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
2.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2.公务接待费2.49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9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预计接待人数600余人,接待次数120余次,预计经费总额为2.4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0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下降16.6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实施和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20年预算增加25.00万元,上升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旧车达到报废年限,需购置新车。
4.培训费2.37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05万元,下降68.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各部门培训安排较上年将有所减少。
5.会议费0.0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经费,相关表格为空表。
6.机关运行经费110.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55.54万元,增长33.4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安排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较之去年有所减少。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关表格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
2021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1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1.5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229.8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152.81平方米,价值340.40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118.76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76.89万元。2021年拟采购固定资产总额约为187.45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办案专用设备、公务用车、检察工作网相关设备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五)重点项目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其他项目1个,为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具体如下:
项目概况及立项依据:为贯彻《中共中央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政法机关装备共建、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办理、提高维稳和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暂行办法》(财行〔2015〕491号)和《甘肃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行〔2017〕12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
实施主体: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实施计划:办案(业务)经费主要与各类案件挂钩,开支与办理案件有关方面的支出;业务装备经费主要用于采购办公办案设备及信息化建设,2021年度信息化建设方面预算项目包括:听证室建设项目、语音识别系统建设项目、出庭一体化设备、办案专用设备等。
年度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14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4.31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政法机关装备共建、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办理、提高维稳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1年我院开展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金额190万元。其中,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项目预算140万元;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项目预算50万元。
按照上级要求,2021年我院检察业务综合保障经费绩效目标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全力保障机关运行。做好物业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调度管理、安保等服务保障工作,优化服务、强化管理,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和司法办案需要。二是精细化服务检察干警。做好机关食堂等服务保障工作,努力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便捷化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干警合理需求。三是厉行节约,降低成本。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强化节约意识,进一步节能降耗,杜绝浪费。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年度绩效目标主要是:完善“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建立分项目、分区域、分部门的政法经费分类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政法经费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政法经费保障水平,支持政法机关装备共建、跨区域重特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办理、提高维稳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切实提高检察机关经费保障,改善政法机关的办案条件和业务装备水平。
其中,量化了各项绩效指标,比如办案数量>=1000件为“优”,保障办案质量>=80为“优”等等,根据指标运行绩效监控,定期对绩效自评和形成重点绩效评价,拟计划将绩效考核结果运用在年终科室、责任人、干部考核评价方面。
(二)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2个,涉及财政支出190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1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支付以及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拨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