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方针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省主持召开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听证工作的部署,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3月29日,临洮县检察院对临洮县水务局、漫洼乡人民政府等相关行政单位未依法履行淤地坝工程运行监管职责系列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参加听证,检委会专职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杜军民主持听证会。

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全县辖区内淤地坝工程在运用管理中存在“三个责任人”落实不到位、防汛预案针对性不强、运行管理薄弱等影响安全的问题。展示了案件相关证据,对相关行政单位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具体情形、法律适用、建议整改的具体内容及召开此次听证会的目的等进行了阐释说明,并要求行政单位认真分析研究,尽快制定整改方案,依法进一步加强淤地坝工程安全运用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听证员通过听取案情,询问办案检察官及行政机关参会人后,经评议同意检察机关应该向负有职责的与会行政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在后续整改工作中担当作为履行淤地坝工程运行管理职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
行政机关参会代表均表示接受司法监督,将积极依据职责,协调推进问题整改。并坚持建管并重、管护并举,自觉增强管护意识,恪守安全红线底线,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求是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全县淤地坝运行管理工作。
淤地坝是指在水土流失地区各级沟道中,以拦泥淤地为目的而修建的坝工建筑物,其拦泥淤成的地叫坝地。在流域沟道中,用于淤地生产的坝叫淤地坝或生产坝 。一条沟内修建多个淤地坝是中国黄土高原水土流失严重地区重要而独特的治沟工程体系。主要目的是滞洪、拦泥,淤地、蓄水、建设农田、发展农业生产、减轻黄河泥沙。
淤地坝是黄土高原地区特有的、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 工程措施,在拦泥淤地、发展生产、改善生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临洮检察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强化协作配合,持续跟进督促落实,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持续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落地见效,为全县淤地坝工程运行管理和安全度汛工作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为美丽临洮高质量追赶发展提供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