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临洮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履职,联合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食品经营等问题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11月4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重点就临洮县各大型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疫情期间是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体温测量、人员登记、佩戴口罩,以及食品销售是否符合食品销售安全卫生标准及疫情防控标准、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等问题进行了检查。并就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部分经营场所销售的馒头、花卷等食品无防尘措施,部分超市散装熟食无防护罩食品销售存在卫生隐患等问题,督促和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

“民以食为天”,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菜篮子”“米袋子”,守护好这“人间烟火”,是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食药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及扫黑除恶斗争,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依法整治力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法律职责。检察机关责无旁贷、闻令而动以实际行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