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开展,近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对临洮县辖区内部分乡镇卫生院、药店、诊所等领域开展了疫情防控专项检查。

过程中,工作人员重点就药店、诊所等是否在醒目位置张贴测温扫码戴口罩标识,是否对进店人员查验“三码”,是否每日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是否存在过期、失效的医疗器械,同时落实最高检关于“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对“消”字号消毒产品命名、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规范等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古人说:“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民生无小事,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和公共安全问题,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社会和谐稳定,临洮检察将能动履职,持续开展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既抓末端、治已病,更抓前端、治未病,以检察蓝织密疫情防控网,守护好人民群众的“药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