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和市检察院相关文件精神,对负面案例进行了大会通报。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宗强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郑宗强同志结合通报的具体案例,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具体要求入手,围绕“提高认识、把牢思想上的总开关,严格自律、把好行为上的总按钮”等方面向全院干警进行了警示教育,对重大事项填报和案卡填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进一步增强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行动自觉,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以通报中3起检察工作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为戒,汲取教训,破除观望心态、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自觉抵制请托、说情行为,切实推动做到“逢问必录”。要以市检察院通报检察人员错误填录案卡问题为警示,强化办案程序意识和办案质量意识,牢固树立“数据规范填录也是案件准确办理”的工作理念,要深入学习案件办理和案卡填录等业务知识,重视线上办案工作,强化办案责任,要及时、准确、精细填录案卡,相关负责人要加强督促指导和审核把关,确保不出现漏填、错填等问题,保证我院案件信息填录准确、规范、同步、完整。
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绷紧“廉政弦”,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性,思想上要自勤自警,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生活上要自重自律,始终保持慎独慎微。既要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家属,始终心存戒惧,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要树牢廉洁从检意识、筑牢防腐思想防线,经受住“廉关”考验,以再出发、再作为的饱满热情迎接新的挑战,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