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5年来,临洮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0件,经上级政法委、检察机关审批同意救助10件11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5万元。让群众感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温度,受到了群众认可与好评。

临洮县人民检察院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抓手,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将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人群作为救助工作重点对象,积极通过与乡、村衔接构建信息联通机制,进一步完善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分析、研判等部门联动机制,实行“主动发现、主动告知、主动救助”的工作模式,变群众“上门求助”为检察机关“上门救助”,确保做到“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优先办理、快速办理的重点救助范围,主动开辟“绿色通道”,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优势,推动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大局,确保在检察环节对每一个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