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检察院在对住宅小区公共安全问题进行调研时发现,城区内多个小区存在有部分居民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交通工具充电,充电电源线从高楼外墙随意拉至楼下,电源插板随意放置在人手可及的地上、窗台上或挂在墙上,极易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


为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治理“飞线充电”这一隐患,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经调查取证后针对发现的问题,临洮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对城区居民小区内存在的以“飞线充电”方式为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汽车等交通工具充电的现象进行整治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建议一件,治理一片。”下一步,临洮县检察院将继续履行好公益监督职责,持续跟进和督促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