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现将陇西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6月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予以公示:
一、填报数据情况
2021年1-6月,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共填报记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57件,其中院领导填报14件,占全院干警填报的24.56%。其中反映情况7件,占填报总数的12.28%,过问了解49件,占填报总数的85.96%,干预1件,占填报总数的1.76%。
二、相关文件规定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三个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制度规定从检察机关外部、检察机关内部和检察人员自身三个层面阻断影响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因素,形成全方位立体式保障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司法的制度体系,对于防止检察司法办案受到违规干预,保障检察机关独立、公正、廉洁司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三、具体工作做法
陇西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大力推动“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见效。一是高度重视,全力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地。院党组将“三个规定”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推进,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学习等时机,积极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和上级院关于“三个规定”的工作要求,通报“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二是宣教并举,着力夯实“三个规定”执行基础。积极组织“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培训,向全院干警配发“三个规定”学习资料,显示屏滚动播放“三个规定”提示语;为全院干警手机设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视频彩铃,向全县27万移动手机用户发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提醒短信,通过两微一端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三个规定”,营造全社会落实“三个规定”的良好舆论氛围,提升社会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三是严格要求,全力落实“三个规定”直报制度。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直报功能,全面消除干警填报顾虑。明确记录报告内容不经过部门负责人、院领导审签审批,由本人直报院检务督察部门,有效推动干警“实事求是”规范填报。
下一步,陇西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全院干警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规范检察司法行为,为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优良纪律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