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12月2日上午,陇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后振国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领颂誓词,10名员额检察官列队站立庄严宣誓。

后振国同志在宣誓仪式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宣誓制度的确立,进一步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全社会宪法意识。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不仅是对宪法和法律的庄严承诺,也是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后振国强调:全体干警要做好“四个表率”,牢固铭记誓言、切实履行承诺。
一要做弘扬宪法精神的表率。要牢固树立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切实做宪法精神的扞卫者、弘扬者。
二要做恪守宪法原则的表率。要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使用权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切实做到严守权力边界,规范司法行为,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三要做维护宪法权威的表率。要带头贯彻和实施宪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坚决反对各种危害法治、破坏法治、践踏法治的行为,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四要做履行宪法使命的表率。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宪法宣誓仪式是陇西县检察院“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之一,旨在引导检察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好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神圣职责,践行宪法、维护宪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陇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