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检察院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在救助时间上求“早”、在救助效果上求“实”、在救助途径上求“宽”、在救助覆盖面上求“广”,上下联动,内外协作,构建起行之有效的司法救助工作机制,着力提高司法救助工作质效。
一是建立线索移交机制。充分调动刑检、民行、未检、公益诉讼各业务部门力量,切实将司法救助职能向前延伸,确保司法救助贯穿到检察办案各环节,着力强化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发现、移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认真审查被害人情况,对可能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的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启动救助程序,内部衔接更顺畅,打通了司法救助案件来源“绿色通道”。
二是建立外部协作机制。对外争取同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支持,加强与民政、共青团、扶贫办、妇联、残联、社区、村委等机关和组织的联系,积极引入社会保险、民政救助、城乡低保、爱心赞助等救助形式,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配套的救助工作格局,把检察机关救助的“独角戏”,变成多方参与的“大合唱”,如2021年与县民政局联合救助5名申请人;王某某被强奸案中,联系爱心人士每学期救助王某某1500元,直至初中毕业;葛某某司法救助案中,积极与村镇开展对口共建,给予其5000元救助金,确保需要救助的受害人摸得准,将资金运到最需要的人身上。
三是建立快速办理机制。控申部门自收到救助线索后,及时建立工作台账,1个工作日将线索分至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在3个工作日启动救助审查程序,在相关材料收集齐全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审查报告》,作出是否予以救助和具体救助金额的决定,对不予救助人员加强释法说理,做好息诉罢访工作。财务部门在收到财政拔付的救助金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
四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将司法救助案件纳入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对办理程序、法律政策的合规性进行审查,队伍教育整顿中对近三年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集中专项评查。对救助资金流向重点进行监督检查,如今年2月,检务督察部门至受救助人董某某家开展督查回访,当面核实、询问其是否足额收到救助金,检察办案人员有没有吃拿卡要行为。
五是建立跟踪回访机制。践行“一次救济、长期关怀”的司法救助理念,建立司法救助定期跟踪回访机制,联合扶贫、乡镇、村委等对救助对象生活状况进行动态跟踪,对辖区内的走访入户,对辖区外的电话了解,全面掌握救助对象近期生产生活、精神状况,努力保障救助对象后续生活稳定,并有步培养其自我发展、自我脱困的能力,有效防止返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