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结果的通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荣获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陇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探索建立“一二一”模式。做到“一脉式流程推进”,即对所有来信来访来电逐件录入、逐案分流,确保所有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部网上运行。坚持“两个时间要求不破”,即在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要求的过程中,强化责任担当,不得出现不回复答复或超期情况。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诉求,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访累”,减少重复信访。
实现领导接访常态化。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确定重大敏感期接访领导AB岗,建立院领导接访和轮流带班督察相结合机制,公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日程安排,及时接待来访群众,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积极开展公开听证。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切实增强做好公开听证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努力打造“阳光检察”,促进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不断强化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提高首办有效处置率。对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的案件,及时督促,倒逼承办人加快办案效率、提升案件质量。对检察机关没有程序可导入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引导信访人依法表达诉求,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