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定西工务段陇西桥隧车间二楼会议室举行了一场磋商会。会上,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陇海线铁路陇西县文峰镇尉家店村(K1756+100-K1577+400区段)铁路安全运营监管职责案顺利办结。


该案线索是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陇海线K1734+100下行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建隐患安全案时发现,由定西市人民检察院向陇西县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定西工务段配合磋商,最终以磋商结案的一起案件。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一方面,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工作人员会同兰州铁路局定西工务段、文峰镇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对反映的案件线索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属地镇政府积极配合解决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难心事、揪心事,企业方也表现出了较好的法治意识和配合度。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立足铁路安全隐患和公共利益事实,发挥主导作用,引导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定西工务段共同调查确认公益受损事实,共同固定收集证据,共同核定解决方案,共同细化磋商环节。最终,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和定西工务段通过诉前磋商,达成了磋商意见。
“在铁路安全运营监管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监管主体多、层级不一、专业性强、一因多果或一果多因的特点,属地镇政府、工务段、当地村集体组织负责人面对面坐下来,确认案件事实、总结履职情况、核定整改方案,最终达成协磋商意见,案件也以磋商结案,确确实实提升了办案质效,确保了办理案件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是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格局的有益尝试。”林少波说。
此次磋商会由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林少波主持,陇西县文峰镇人民政府、定西工务段、文峰镇尉家店村、铁路社区相关负责同志和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