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制度建设
努力提高自身反腐倡廉水平
近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规划》,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内部监督,加大制度创新力度,使全院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制度建设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效,有效地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工作。
一、落实《廉政准则》,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度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内部监督关键在领导。领导干部必须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检行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机制。
1、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院党组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领导干部不打听案情、不插手案件办理、不为犯罪嫌疑人说情;要求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办案纪律,不泄露案情,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馈赠和宴请。督促班子成员带头抵制人情案、关系案,做公正执法和执行制度的表率。
2、落实领导干部民主监督制度。院党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一是坚持党组会、检察委员会、检察长办公会“三会”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经过集体讨论,一旦形成决议,坚决贯彻实施。二是院党组成员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党支部、党小组活动,自觉接受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三是坚持开展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党内监督。
3、完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按照《廉政准则》的要求,对新任命的中层领导干部,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内容包括:家庭房产、汽车等主要财产的产权、价值、资金来源情况;配偶、子女、父母从业情况及个人、家庭投资理财情况;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办理、出国境、经商办企业等情况。通过对干部廉政档案的完善从而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
4、建立警示教育长效机制。2004年以来,我院坚持每年10月份最后一周,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中层干部进行了《廉政准则》知识测试,对《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闭卷考试,使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入心入脑,增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自觉性和紧迫感。
二、开展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制度
强化内部监督最基本的要求是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我们积极开展制度创新,不断探索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的内部监督制度。
1、倡导机制创新,积极开展内部监督制度创新年活动。2010年,从5月中旬开始到10月中旬,我院在业务部门中全方位开展了以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积极维护司法公正为主要工作内容的“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结合《陇西县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2008-2012年工作规划》,我院成立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并研究制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特点,全院相关业务部门都参与到此项活动中,并明确各业务部门的任务和目标,对现有工作制度进行了清理审查,提出了“修订、建立”相关制度的初步意见。侦查监督科为加强内部监督,促进廉洁办案,制定了《廉洁办案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重大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并修订了《案件受理制度》、《疑难案件讨论制度》;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监所科、民事科、控告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也积极参与到该项活动中来,以上8个相关部门共计提出制度建设工作立项12项,目前已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8项。各检察业务部门在这8项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实际工作中后,都取得了良好成效。
2、加强部门合作,积极探索案件跟踪监督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与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三个主要办案部门联合制定了《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协调工作的规定》,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跟踪监督,特殊案件处理通报等制度。渎职侵权、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部门也都实施了案件质量监控制度,从收案、初查、立案侦查、结案、移送起诉等环节制定了保证案件质量的制度。
3、切实加强机关建设和管理。要以新建办公楼的投入使用为契机,振奋精神,树立崭新形象。进一步严格机关内部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按时上下班,注重规范着装,遵守办案和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从检,及时纠正干警执法办案不规范、接待群众不文明、处理检务不细心的行为举止。严格组织纪律,对违反组织安排不到岗的人员,将予以待岗,直至调离。加强对干警执法办案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有效监督,同时将监督的范围扩展至八小时外,继续完善和严格监督执行《干警八小时以外管理制度》,切实树立干警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高检院《禁酒令》,纪检组和政工科开展定期考试和不定期抽查,使全院干警熟记于心并严格遵守,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三、开展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内部监督实效
强化内部监督有效的途径是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制度真正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我们采用了专项检查、检务督察等形式,提高了内部监督工作的实效。
1、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规划》落实情况检查。院每年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年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科室,视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中层领导的责任,进一步强化了责任追究,增强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开展创建“四无”检察院活动。从2008年开始,我院开展了创建“无违纪、无错案、无重大责任事故、无涉检有理上访”的“四无”检察院活动。我们将“四无”要求纳入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在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对落实“四无”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因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以致发生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3、开展检务督察活动。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工作,保证检令畅通,我们积极开展了检务督察工作。在督察工作中,将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定期督察与随机督察相结合,职能部门督察与联合督察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将检务督察长效机制的侧重点放在事前和事中督察方面,力争从源头上避免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并且紧紧围绕队伍作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展开督察,抓住队伍在纪律作风方面的倾向性问题加强督察力度,力求将违法违规行为控制和解决在萌芽状态,促进检察机关形成优良作风和树立公正形象。
面对检察纪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坚定不移的决心、扎实有效的措施,尽心尽力履行好反腐倡廉职责,开创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