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陇西县检察院围绕“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年”要求,结合定西市检察院检察为民十大实事之“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活动,部署开展了“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乡村振兴”大走访大调研活动。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乡村振兴提供优质的检察“供给”法治产品?基于此,为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陇西县检察院以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切入点,突出“三力”,对全县17个乡镇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走访调研,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组织保障有力。院党组超前谋划、统筹安排,确定由第二检察部牵头、18名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根据分解任务具体负责走访,摸清主体底数、类型、经营规模、管理现状、脱贫增收带动、有无涉法律线索等方面的问题,并按期将走访情况上报院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从而为下一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检察服务打好基础。
二是形成工作合力。针对县域内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量大、面宽等特点,为尽快将该项工作抓到手中、落到实处,该院第二检察部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及时与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有关乡镇进行沟通衔接,了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要情况。在掌握到第一手数据资料后,经认真梳理并汇报院主要领导后,最终确定以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要类型的200多家企业为走访企业。
三是确保走访效力。为防止走访图形式、走过场,该院召开由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强调要提高对走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了走访必须了解的事项、需搜集的工作资料。为切实体现大走访大调研为民导向,在走访过程中,同时开展了线索问题排摸、调查问卷、法律风险点清单提示等工作。
通过此次针对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大走访、大调研,该院检察干警深切感受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关心、支持下,在各级干部的担当、作为、无私奉献下,在农村企业负责人的奋力拼搏带动下,农村产业蒸蒸日上,一大批贫困户先后脱贫摘帽走上小康之路,“党的政策就是好”成为新时代来自基层农村的时代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