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为严格落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四部门更好地协作配合和互相监督,陇西县检察院积极牵头召开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甘肃省社区矫正工作细则》中关于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主要讨论研究了对怀孕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如何加强监管、如何防止其利用怀孕逃避刑罚执行,社区矫正在矫对象撤销缓刑适用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的理解、适用等问题。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四部门应及时加强沟通联系,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存在的认识分歧,应充分依托联席会议,努力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切实推动办案质效提升,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联席会议制度》是陇西县检察院在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出于前瞻性考量,为坚决杜绝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问题出现,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出台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旨在进一步强化四部门在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的监督制约和协作配合,确保重大、疑难问题得到及时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