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陇西县检察院切实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在刘某某、甄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深挖农产品生产销售方面的监管漏洞,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对违规经营、使用兽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全县范围内兽药经销商及养殖户进行销售、用药、防疫等方面的培训,建立规范的兽药购销、使用台账,规范过期药品处置和处方药出售流程,督促兽药经销商及养殖户规范经营和用药。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紧盯问题,组建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以相关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为成员的专项督查整治小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兽药经营使用规范专项督查整治行动。共检查规模养殖场(户)102家,乡村兽医30家。发现兽药经营企业购销记录不全13家,兽药二维码上传不及时13家,养殖场(户)用药档案不全1家,兽药经销企业、养殖场(户)人员培训不到位13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现场立即进行了整改,需要后续整改的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专项督查整治小组将兽药经营使用知识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作为营造良好的兽药经营使用环境的重要抓手,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采取以会代训、入户宣传、网络媒体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面向全县各兽药经销企业、养殖场(户)广泛宣传兽药经营使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共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入户宣传100余次,召开专题培训会1次,切实提高了养殖户规范用药的意识。同时,以检察建议为契机,按照《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对照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兽药经营规范使用月报告制度和季督查工作制度,确定每季度至少联合组织开展一次督查整治行动。确定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县兽药经营规范监督管理工作,为兽药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人员保障,确保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下一步,陇西县检察院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全域覆盖、整体推进”原则,督促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保护农产品安全,助推畜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农民收入水平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