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陇西县检察院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产品”重要论述,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按照《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省院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以主动性作为、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工作为引领,形成公共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格局,推进专项监督活动起好步,开好局。
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公共安全领域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线索20余条,经审查后立案8件,已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份,正在办理案件6件,专项工作取得开门红。


在专项活动开展过程中,该院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联合对全县窨井盖破损丢失、消防安全、饮用水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飞线充电”等方面的问题开展大排查,对部分问题线索进行现场交办,期间共开展联合执法2次,召开诉前蹉商会议4次,公开听证会1次。同时,该院将持续跟进监督,着力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凝聚共识合力,确保问题整改。
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出发点,持续加大公共安全领域办案力度,并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新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以个案办理推动系统治理,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贡献检察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