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陇西县检察院各项检察工作经受大考验、取得大成就的一年,是陇西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坚守初心、勇毅笃行的一年,更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乘风破浪的一年。
公益诉讼检察部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保护公益为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创新机制,全方位开展“4+1”领域公益诉讼,多角度拓展“等”外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效。


三个创新工作举措高位推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对外沟通协作成效显着,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衔接,与被建议单位共同分析案件背后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推动形成共识、增强工作合力。全年共计召开圆桌会议3次、诉前蹉商49次、公开听证7次、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18份。
诉前与诉讼程序紧密衔接,守护公共利益。在案件办理中实行“一案一自查”、“一案一评析”,加强跟踪回访和实地督查,提升办案质效,对经诉前检察建议程序,仍未整改并虚假回复的相关单位及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实现了对公共利益的全面保护。
健全制度规范,增进良性互动。以“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为依托,强化沟通协作。以机制长效化推动履职担当常态化,与县河长办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现场办公会1次、工作推进会2次、联合巡查检查25次,形成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配合的工作格局。
四个民生热点精准监督,提升了工作质效
“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给予公民个人信息“C位”保护。

紧盯个人信息泄露“痛点”,充分运用诉前蹉商和公开听证等多种手段,达成共识、形成保护全力,并利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从源头上进行综合治理,为维护信息社会的“环境保护”做出新的贡献。该案在省检察院召开的公开听证新闻发布会上被评为全省三大公开听证典型案例。
守护公共安全,解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老大难”问题。

精准监督小区“飞线充电”、现制现售水机投放运行不规范、窨井盖破损、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等“老大难”问题,督促整治被违规占用的消防通道8处,设立电动车集中充电桩110处、插口数量1366个,安装电梯阻车系统140部,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13处,处罚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单位7家。
“河长+检察长”工作成效显着。


联合县河长办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服务河流管理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河长+检察长”联动工作机制。以《意见》为依托,按照分片管理、逐河负责的原则,对全县15条河流进行了巡河检查,针对排查发现的涉河道公益受损问题,组织召开公开宣告送达会,向相关部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18份,督促清理河道垃圾130余吨,清理乱堆砂石料53000立方米,恢复平整河道12公里,整治渭河及支流排污口4处,助推打造了水清河畅,岸美景绿的河道生态环境。
引导行政机关关注民生,助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深挖刘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线索,分析研判监管漏洞,在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同时,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将食药品安全的监督触角从生产、批发、销售等具体环节延伸到兽药使用的源头,督促形成联合执法专班和全县兽药经销商规范经营,并对全县新型农民专业养殖合作社进行安全用药培训,帮助并保护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个举措总结宣传,营造了良好工作氛围
街头社区零距离宣讲。采取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在人流量大、群众聚集的巩昌镇、文峰镇、宏伟乡等设置宣传点,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收群众咨询600余人次,获取案件线索16条。
机关企业渗入式传达。


多次深入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等单位和中药材交易中心、扬子江药材研发有限公司、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宣传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新闻媒体动态化普法。
以典型案例、动态新闻、系列报道等方式,先后在国家、省、市级网络和纸质媒体宣传公益诉讼工作成效,营造开展公益诉讼良好氛围,促进形成了人人关心关注公益、理解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
刚刚过去的2021年,本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公益职能,与陇西建设同频共振、同向前行,在履行诉前程序的基础上,负责任的提起公益诉讼,为新时代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