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保护土地,也是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目标要求,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法律规定领域和省人大常委会授权拓展新领域重点开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起步之年,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监督职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涉农用地保护类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以简约、高效的办案方式追求最佳司法效果,为守护“净土”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年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一“利器”,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先后组织召开诉前磋商会4次,开展现场联合执法活动2次,践行“枫桥经验”,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主动参与风险矛盾防控4次,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和违法行为人复耕18.8亩,监督治理撂荒地163.7亩,处罚和关停违法占地砂厂2家,关闭违规空心砖生产企业1家,清理耕地上乱堆砂石料28000余立方米,为守护“净土”作出了积极贡献。
检察官释法: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谁毁损,谁复垦。”毁坏耕地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被毁坏耕地的修复义务。尤其是在办理涉农用地类公益诉讼案件时,经常会遇到“多头治理”问题,因此诉前检察建议绝不能“一发了之”,既要与被监督单位加强互动沟通,及时跟踪回访、紧盯落实情况,又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将释法说理贯穿全案始终,主动参与风险矛盾防控,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基层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