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杨某、刘某某等36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陇西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陇西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林少波同志作为该案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为培养在校学生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本次庭审组织陇西县第一中学师生100余人走进法庭,旁听了该案审理,零距离了解审判流程,接受法治熏陶。
针对涉该案的多名被告人均系刚刚走出校园、涉世不深的“90后”青少年这一特点,公诉人重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证人证言及系列证据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并在法律适用、罪名认定和量刑方面发表了意见,详细阐述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对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及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严重影响,同时,就青少年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如何明辨是非,实现人生目标,对被告人和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
庭审结束后,高三学生代表深有感触的说,“这次观摩使自己感受到了庄严的庭审气氛和法律的威严。我们虽然是学生,但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作为学生,更应学法、知法、守法。”
此次组织师生“零距离”观摩庭审活动,用庭审“面对面”方式以案释法,是陇西县院创新法治宣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广大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增强自律自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