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岷县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人大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对检察工作的促进作用,全面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争取工作支持。该院党组带头,定期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宪法》、《检察官法》和《人大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全院干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法治观念;主动报告检察工作,严格执行全年工作报告制度,全面、准确反映检察工作情况,工作报告连续五年获全票通过;结合检察工作要点和人大调研计划,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就检察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事项作专题报告。2012年以来,岷县院分别就刑事检察、队伍建设、民行检察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4次专题报告,并得到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创新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该院安排专人负责代表日常联络工作,按期向人大常委会报送检察工作简报,不定期对各级代表进行走访交流,并为在岷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赠阅《检察日报》,方便其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为人大监督和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邀请代表参与检察活动。该院每年邀请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汇报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重视在“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系列教育活动中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发出征求意见函3份,收集代表意见建议30余条,并结合实际在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
认真落实议案建议,确保代表满意。该院认真落实人大交办事项,对人大交办的工作和案件及时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办理时限,由综合部门负责跟踪督促,并就办理情况及时向人大进行反馈,确保办理结果的质量。2013年以来,该院共对人大交办的8件8人案件全部办结并及时反馈相关办理情况。认真落实意见建议,每年人代会期间专门派员到各代表团主动收集代表审议意见,并结合人大反馈的代表意见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逐条研究讨论,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针对代表集中关注的基层公职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该院结合办案实际开展调研,形成的专题预防分析报告多次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并以县委文件印发全县。同时,通过举办预防警示教育讲座、开展廉政谈话、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对基层公职人员进行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取得良好的预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