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迅速适应检察工作的需要,全面提升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水平,保障检察室规范化、常态化运行,岷县院近日召开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以“四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应用信息化。各乡镇检察室成立后,严格按照配备标准,购买配置完善的硬件设施设备,同时在检察室工作人员中确定一名信息化联络员,利用互联网+及大数据思维,提升信息化建设的管理水平及实用性、针对性。在具体工作中,对前期排摸核实的辖区各乡乡情、涉农惠民等扶贫项目资金及各类具体工作的业务统计等情况要制作分门别类、详细齐全的文档及电子表格,形成完整的工作台帐等软件材料,充分提升信息化应用的水平及能力。
二是职能规范化。明确各乡镇检察室组织领导、机制设置、职责等工作,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乡镇检察室与本院主要业务部门工作的规范对接,达到事半功倍、1+1>2的效果;按照建设规范标准检察室的要求及工作思路,尽快推进完善派驻乡镇检察室对公安派出所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司法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对基层法庭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长效机制;定期在所辖区各乡镇开展巡回法制讲座、法制宣传等活动;积极开拓创新,促进检力下沉、提升受理群众来访、举报工作水平,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促进各项职能流程化、规范化,工作到位不越位,充分提升工作水平和成效。
三是运行标准化。细化岗位目标职责,建立和健全服务基层的各项业务运行机制,以联合发文的形式,落实“定期+定点”下访巡访制度、民生联络员、以案释法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特别是加强检察联系点、“两所一庭”、涉检信访、社区矫正及工作台帐、工作记录等方面的工作,结合检察室的实际情况,创新探索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标准规范的相关工作文书、工作流程及相应的软件资料等,确保每个环节都能有章可循,同时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建立群众来访答复综合评分评价制度,使法律监督的触角真正延伸到群众的身边,充分发挥检察室在基层法律监督中的作用。
四是队伍专业化。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干部的培训,进一步提升乡镇检察室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发挥派驻乡镇检察室了解群众诉求、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作用,不断加强服务群众的工作能力,加快工作落实,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推进检察室规范、持续、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