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6月9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鹏飞应邀列席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就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意见。

会上,史鹏飞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承办法官对案件的汇报,随后就该案存在的争议焦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等方面发表了意见。此次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进一步加强了检法两院在提升案件质效、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等方面的沟通,完善了衔接配合机制。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已成常态,这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个具体体现,是实现审判监督多元化的有效途径。在今后的工作中,岷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法院的沟通协调,不断规范、完善监督衔接配合机制,通过凝聚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合力,促进检法两院良性互动,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维护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