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全县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召开,岷县人民检察院在会议上被评为“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田红卫被评为“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工作者”。


近年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多措并举推动“河长+检察长”联合保护工作机制落地见效,以积极充分的履职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和打造“岷县之韵”的目标贡献了岷县检察智慧和力量。
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环保、水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一线巡河工作,积极开展走访调研,强化案件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持续加大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的法律监督力度,为岷县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近年来,全院累计开展河道巡查36次,在巡河中排摸出倾倒垃圾、违法排污、违规乱建等涉河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45条,办理涉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件,向生态环境、水务、乡镇政府等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24份,相关行政机关全部采纳并书面回复。经诉前效果评估,除对未整改到位的1件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外,其余被监督行政机关已全部整改到位。全院累计监督清理河道内晾晒中药材100余吨,推动治理河道污染1处,清理河道各类垃圾20余吨,督促拆除河道内违章建筑1805平方米,督促清理被污染占用的河道30余公里,整治非法排污1处,规范10个采砂厂的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收回复垦保证金265.59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万元,确保河道无垃圾、河中无障碍、河岸无违章、河水无异常。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利剑”作用,积极践行河道依法治理新模式,实现检察公益诉讼与河道治理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和实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法助力河流管理保护,为辖区河流生态环境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