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人民检察院“中秋”节前廉政过节提醒
全体干警:
值此“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我们谨向您及检察家属致以真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祝大家“中秋”快乐、万事如意。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肃查处隐形变异问题,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引领党员领导干部过一个廉洁、文明、健康的节日,特此发出节日廉政过节提醒: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杜绝违规吃请和收送礼金礼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严禁接受服务对象和供应商的宴请、娱乐、旅游安排等。
2.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非必要不离岷,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离岗。
3.加强意识形态管理,维护社会和谐及单位荣誉,规范言行,遵守社会公德。
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持续纠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守住纪律底线,清廉干净过节!
最后,祝全体干警及家属节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岷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