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30日,两高两部《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印发,为贯彻落实该实施办法,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失足少年留下一条法治阳光下的“回归路”,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三叶草”未检团队开展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活动首先从岷县检察院内部开始。未检干警积极对本单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进行自查整改,对本单位2013年以来已办结153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逐一进行核查,会同档案部门对符合封存条件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加盖“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专用章,对未成年人参与犯罪案件卷宗封面全部加注“含犯罪记录封存信息”标注,对归档系统中的相关电子数据全面加设封存标记。档案室专门设立“未成年人案卷封存专柜”,对相关案件卷宗进行单独保存,并建立专门台账,严格执行查询程序。



后走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机关,通过实地查看档案材料、查询电子信息系统等方式,全面掌握相关单位对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办案人员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理解不当、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向相关人员讲解了该项制度,并督促相关机关依法落实。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依法分别向相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对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建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制定严格的查询审批制度,确保封存到位。
每一个孩子都值得被期待,依法应当予以特殊优先保护。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促进办案人员尤其是未检团队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切实增强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消除因犯罪记录对未成年人产生的标签效应,给每一个犯错的孩子机会,努力搭造他们与世界重归于好的桥梁,促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