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一届院党组聚焦转变作风、追赶进位,探索推行“大督察”工作模式,形成“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工作举措,推进检务督查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理清督察思路

明确督察目标。全院把深化检务督察作为全面从严治检、提升能力作风、加快追赶进位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充分发挥检务督查部门职能作用,围绕服务保障“党建引领、示范带动,能动履职、品牌赋能,极致求效、稳步提升”工作思路,推行“日常督查+专项督查”工作举措,建立“大督察”工作模式。
转变督察理念。瞄准风险点,全面排查检察工作风险点和人员廉政风险,前移防线,开展常态化约谈30余人次,进一步规范车、房使用管理和涉案款物的流程管理,推动督察由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紧盯薄弱点,围绕“两项数据”滞后项、薄弱项和综合工作任务未完成项,开展专项检务督查,通报相关部门和个人5次,推动督察由单一性工作纪律督察向检察工作全方位督察转变。找准融合点,在《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考核办法》中加入督查成果运用相关内容,推动督察由分离式督察向考评型督察转变,不断提升督察质效。
发挥头雁效应。要求领导干部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带头遵规守纪的同时,大力支持督察工作,主动接受常态化检务督查,以良好的示范效应推动大督察工作良性开展。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督察机制

成立工作专班。印发《岷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检务督查分工及成立检察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由党组副书记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政治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大督察工作机构,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大督察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查工作实施细则》,从检察业务、检务保障、检察纪律等方面明确督察内容,进一步压实督查工作责任,确保督查工作规范开展。研究制定《检察干警考勤和请销假制度》等6项规章制度,确保督查工作有据可依。
强化重点督察。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紧盯不放,全面排查检察人员是否“逢问必录”,对“零填报”人员下发提醒函,定期核查研判填报内容,严格执行月报告、季通报制度,今年以来共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相关信息18条,发布通报3期。
注重统筹结合,促进整体提升

将督察和作风建设相结合。安装人员识别系统,强化上下班考勤。每周对人员在岗在位、工作秩序、值勤值班、车辆管理等情况进行多维度督察,发现问题当场纠正、实名通报。
将督察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将支部党建工作纳入督察范围,按照《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督察,助力党建工作扎实有效。
将督察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检务督察与案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有效街接,形成监督管理工作闭环。针对院党组部署的工作、季度业务工作推进会上发现的问题,坚持常态化开展业务督察,督促相关部门、个人及时整改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