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道歉+民事赔偿!岷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岷县人民检察院 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bet.com游戏奖金_beat365官方入口素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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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罚+道歉+民事赔偿!岷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宣

        时间:2022-12-15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杨丽娟、陈文娟 点击数: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不仅触犯了刑法,同时也违反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构成对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近日,由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岷县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经岷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

        检察官在认真调取相关案卷材料,综合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后审理查明: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期间,赖某利用激活电子医保凭证的政策之便,组织多人冒充支付宝公司员工在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江西省、甘肃省等地帮助乡镇村民激活电子医保凭证,在此过程中未经村民同意非法获取村民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生物识别信息等信息注册支付宝、抖音、京东等网络账号,并出售给上线以此获利。期间利用村民个人信息共注册网络账号3.7万余个,其犯罪团伙非法获利数额共计100.59万余元,赖某实际获利585253元。

        2022年8月22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在《甘肃法制报》公告了案件相关情况,公告期满无相关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反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岷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赖某组织多人利用激活电子医保凭证非法获取并出售众多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民事权益,导致不特定主体的个人信息存在被他人违法利用获利的风险,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在依法对被告人赖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的同时,一并对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被告赔偿公益侵权损失,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赖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出售获利,情节特别严重,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赖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0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赖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585253元,并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在国家级媒体上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

        法治国家建设离不开社会的和谐稳定。当下,在人们享受数据信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面临个人信息被盗取、贩卖的风险,打击“窃取、贩卖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已是势在必行。接下来,岷县检察院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为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筑牢司法保护“防火墙”。

        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轻易提供个人信息,不点击陌生链接,不扫描陌生二维码,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同时正告那些仍在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尽快收手,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第七十条 个人信息处理者违法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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